近日,在深圳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提出并归口、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申请立项,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大学及多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同参与起草的团体标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正式发布,这是广东省首个专门指导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的服务标准,也是深圳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自2008年3月起,深圳市正式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是全国较早引入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城市之一。14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工作者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一方面,社会工作者的参与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利用专业优势和创新能力,整合多方力量和资源,在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政策、解决社区矫正对象问题、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不仅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也对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中的角色定位、参与形式、服务内容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圳市司法局积极依托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大学等社会力量和高校资源,及时总结深圳市在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经验,推动社会工作者更有效承担起被赋予的使命和责任,制定形成《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团体标准。
接下来,为促进团体标准的顺利实施,深圳市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有关部门将通过宣传以提升对标准文件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培训以提升相关主体的执行能力、先行先试以总结完善,并继续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成为深圳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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