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为《特赦决定》),结合龙岗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春雨服务社司法社工利用9月份集中教育的机会,在龙岗区各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有关“特赦决定”的文件精神。
《特赦决定》是以宪法为依据,并在201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的,意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因此,在这样的背景和理念下,司法社工分别从报请特赦的条件、范围及对象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讲解,不仅使得参加教育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能够理性地看待《特赦决定》,也燃起了他们心中的爱国热情,并坚定了遵纪守法的决心。
教育学习活动后,司法社工积极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目前,符合特赦条件的人员的后续材料申报及确认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认真学习《特赦决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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